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为规范军人保险关系,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四条 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主管部门负责全军的军人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军队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军人保险工作。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承办军人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军人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退伍军人社保是有优惠政策的,关键在于当地民政局是怎样对退伍军人实现优惠
各地不一样,有的地方可以一次性补交以前的社保养老金,10年,15年,20年都可以,你最好到当地民政局和社保局去咨询一下就知道,(供你参考)
退伍军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兵龄视同交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军龄+缴费年限=15年。办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只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一寸照片,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就可以。
退伍军人从部队回来后会带着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社会保险,其实主要就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你在部队拿着退伍军人社会保险转移凭证单后,到你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你不是分配工作的人员,可以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然后在代理机构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社会保险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进行相关的合并就可以了。将来以后重新就业后把你在人事代理的社保关系在转到就业单位就可以了。
退伍军人社保补缴年限:
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年限不能超过本人的军龄,不管是欠缴还是断交,都不需要收取滞纳金。退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直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
退役军人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按照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符合社保补缴政策的退役人员,社保费用是由原安置地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小部分,单位承担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