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因此,如果房东在出卖该房屋3个月前没有通知你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你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如果你不想购买该房屋,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体现,就是房屋在产权发生变动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不因此期间房屋的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因此你可以继承承租该房屋,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房屋。最后,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去法院告他,1、签了合同没到期,房东让你搬走本来就违约。2、如果房东要卖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你没有签书面的放弃购买协议,房东就卖了房子这也是不合法的。
去法院告他,1、签了合同没到期,房东让你搬走本来就违约。2、如果房东要卖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你没有签书面的放弃购买协议,房东就卖了房子这也是不合法的。就凭这两点就可以告他了。
去法院告他,1、签了合同没到期,房东让你搬走本来就违约。2、如果房东要卖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你没有签书面的放弃购买协议,房东就卖了房子这也是不合法的。
在这里我建议大家租房的朋友,以后在租房之前注意,以免吃亏,减少损失,维护好个人的利益,和房东处理好关系:
(1),租房前最好找正规的中介,通过中介找到自己心怡的租房,如果租金高,有必要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本人身份证。
(2),签订合同时,带好租金和押金,身份证明,在苏州一般交三押一,合同一般一年一签,公司给员工租房最好要求中介公司提供租房发票,中介费发票。
(3),签订租房合同时,需陪同房东抄好水,电,煤,写清楚,以后以后有纠纷,清点好房屋的设备用具,写明。
必须去法院告他
首先你要明确自己的动机:
1.你要只是为了出气,建议你找个刚出道的律师帮你诉讼,把赔偿金都给律师吧。因为像这种事情一般的律师不会接
2.你为了钱的话,就自己去法院起诉他。不过很麻烦,浪费时间和精力在打官司上有点不值当。建议你不要自己诉讼
这种房东太恶心了,一定要采取法律手段。绝对不能让他小人得志
最后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