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里开了一家不到120平的服装店,今天消防说我开店之前没有去报备,没有消防设施要罚款五万合理吗

2024-11-17 1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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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理不合理不是随便说了就算得,这个需要根据想法律法规来决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回答(2):

你要是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在不服,可以直接去起诉

回答(3):

完全是不合理的,你一个小店罚不了这么高。

回答(4):

依法不合理。

回答(5):

朋友你这事最后解决了吗,怎么解决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