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湖南户口可以在武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参加高考。
B、《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6]8号)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教育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C、《湖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一、根据我省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分布特点及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际情况,除符合普通高考报名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外,凡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
(二)随迁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时间安排。我省从2013年开始接收应届、往届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与我省户籍高考考生同步(2013年我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已结束,对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在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予以补报;2014年及以后的报名与我省户籍高考考生同步)。
(二)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地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资格审核由学籍所在学校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报名申请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学籍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2.随迁子女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由我省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三、随迁子女普通高考的考试、录取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往届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时在报名所在地就近、统一安排考试。
(二)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后,其招生体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等方面与我省户籍考生同步进行。
(三)在我省参加录取的随迁子女,享受教育部统一规定且我省实施的优录加分政策,享受其高考报名地所在市、州高校面向当地考生招生计划的优录加分政策。
D、武汉市,隶属于湖北省。
⊙⊙哦,那个居住证也不等于户口,孩子还是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高考的前提是你能考上高中
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
一个故事,一万人共鸣,不是故事雷同,而是伤痛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