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也可调休。
每周之工作五天,且总和不超过四十小时才算
算的算的,记得问单位要领取加班费。
给钱了,就不算违法了。现在很多电子厂都是这样,我厂也是,一天上12个小时呢,周六也上的。靠加班才有钱啊,不加班,工资不够看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