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怎样能知道对方是真正的房主?

2025-03-24 16:53: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要求对方出示此房房产证、身份证—— * 核对房主姓名
  * 核对身份证号码
  如此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要求查看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

  二、租房手续—— * 认真查看房屋个各个设施是否好用,合同中标明坏损的物
  件(以免你退房时候赖到你身上)
  * 查看水电(网)费,在合同中标明底数。
  * 付租房押金——写收到条(房东写完条子,你保存好)
  * 收到条内容:
  收条
  今XXX(身份证号)收到XX(身份证号)自2010XXX至XXX日租赁XXXXXXX(详细地址)的押金XXXX(后跟大写)元。
  XXX(房东签字,下跟日期)

  * 付房租——合同条款里写明价格和租赁期限(详见合同)
  * 开开心心干体力活。。搬家

  三、租房合同——100%必签。等你遇到麻烦的时候就会感谢我了。。(一般在
  看完房子后,缴纳押金前签署。)

  四、合同—— 给你个连接把。我帮你看了十来份了,就是这个最严谨,能保障
  你们双方的权益。
  http://baike.baidu.com/view/2857324.htm?fr=ala0_1(点击下面的小字,可进入合同范本。放心,绝对没木马,是百度百科的网站)

回答(2):

可以去房产局(依次回答)
房屋出租的业主应缴纳的税费以及如何办理纳税手续等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收取
按税法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分6个税额等级
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我市将土地划分为六个等级,一至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10元、8元、6元、4元、1元、0.5元。
营业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分三种税率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其余的税率为1%。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对生产经营用房有效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房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在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需提供合法凭证)可以在税前扣除。
出租房屋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房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2004年开始北京房屋出租税费已经统一改为5%

要签,不然下次你交了钱他可以说没交的。

内容如下
虽说租房不如买房那么复杂,但也有一个如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特别租房是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与工作,因此,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前,有必要对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加以了解。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根据现行的《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出租房屋的。判断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首先要看他是否具有《房屋产权证》,与不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即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自2000年7月1日起,随着《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施行,将放宽公有房屋的出租范围。 如果出租者本人即是房主,则应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按照《房屋产权证》上的记录加以核对。如果出租人是受房主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要求出租人拿出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并要求与房主见面,或向当地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核实委托书的合法性和受托人的真实性,这一点很重要。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根据现行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持有《房屋产权证》,这只是具备了房屋出租的第一个条件,其次要看出租者是否办理过相应的房屋出租文件,如《房屋租赁许可证》,此证是我们判断该住房出租是否合法的依据。虽然承租人的利益不受此因素太大影响,但因搬迁住址、移动家具,难免会给平静的生活带来些许不便。 新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施行后,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不属强制性规定,而是个人自愿行为。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产生租赁纠纷后,法律保护登记备案在先的承租人,因此我们还是提倡登记备案。

(3)住房的实际使用条件住房对承租者来说,主要功能就在于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住房使用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承租者日后的生活,对住房实际使用条件的了解,主要是指住房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天花板漏水、煤气泄漏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住房配备了哪些家具和电器等必备设施。如果承租住房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直接影响承租者正常居住,则住房租赁价格再便宜,承租者仍应考虑放弃,如果不打算放弃,则应要求出租人对住房进行彻底维修后,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家具或电器非常简单、生活不太方便的住房,可根据市场行情,与出租人协商酌减房租。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条件决定房租,应在租房最初就彼此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中写入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调整房租,调整的比率、依据如何决定,以尽可能避免日后的纠纷。

附加注意事项:
租房不论是否有中介参与,都请网友注意以下问题,以免发生纠纷

一: 租房正规过程
1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 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 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 , 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
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 .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 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 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二: 租房注意点
1 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房主勿信
2 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3 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4 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查看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5 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

三:租房后最好由当事人双方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
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但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由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下称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回答(3):

看对方的房产证是否跟身份证对应。

回答(4):

也可以问小区的物管

回答(5):

到房管局查房产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