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房产问题

2024-11-05 14: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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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是有效的,那就按遗嘱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开始法定继承。关于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为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权利平等,原则上是平分。

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有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财产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

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后妈名下有套房 谁有权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组家庭

回答(2):

房子的分割问题要根据几个方面来判定的。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

回答(3):

重组家庭关于房产的问题呢,如果一开始房产就是各自拥有的,那么房产都是属于婚前财产,如果重组家庭又另外买了一套房子的话,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回答(4):

如果你的爸爸和别的人结婚的话,那么这两套房产里面只有1/4是属于你妈妈的,她单独写的那套房产是属于你爸爸的,你爸爸愿意给谁就给谁?

回答(5):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这一说,第一次你父母办理离婚 如果约定了 房子归你父亲所有 那第一套房子 就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另外买的一套房子,如果是由你父亲出资购买 原则上应该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 即使后来你父母再复婚,你母亲如果没有出资证明 也无法分割该套房子的。至于你父亲跟其他人结婚 如果不另做约定,这两套房是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