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特殊病申请单一式两份。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医保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扩展资料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种: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心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精神病
(14)、结核病
(15)、血友病
(16)、重度前列腺增生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殊病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
1.需要有主任医师签名的疾病证明书一份;
2.准备好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拿两份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要医师填写签名,医保中心和参保人各一份;
4.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相片;
5.带好相关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特殊病种;
6.办理好后,到指定医院去电脑录入,就可以检查或者拿药。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门诊特殊病种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扩展资料:
特殊病种申请对象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失代偿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病毒性肝炎,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帕金森,矽肺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参考资料:特殊病-百度百科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你好:按医保局相关规定,办理特殊病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凭二级甲等(无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的区县可凭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当年疾病诊断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三年后重新申报所需资料应为近两年的资料。交医保局业务股审核就可以了,希望对你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