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的"天人合一"是什么意思?

2024-11-17 0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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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最基本问题,是中西文化差异的焦点,同时也是中国哲学与诗学之间所构成的内在联系的基本特性。“天人合一”的含义究竟如何呢?学界对“天人合一”的理解可谓是众说纷纭,目前尚无定论。分歧的焦点在于两个基本方面:一个是如何理解“天人合一”的“天”,再一个是“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的。关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冯友兰先生认为主要有五种含义。第一种是“物质之天”,就是指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苍苍者与地相对的天,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天空。 第二种是“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就是指宗教中所说有人格、有意志的“至上神”。第三种是“命运之天”,就是指旧社会中所谓运气。第四种是“自然之天”,就是指唯物主义哲学家所谓自然。第五种是“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就是指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虚构的宇宙的道德法则。(1) 这五种含义中最基本的不外乎两个方面:自然方面的“天”和精神领域的“天”。前者是基础,对后者起决定作用,但是后者(精神领域的“天”)一旦生成又可对前者进行意义建构,使自然的无生命无情感的“天”获得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里的“天”实际上就是“人”,是“人”的一种外在化或对象化形式。再关于“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的。对此,张岱年先生进行了梳理,认为“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有二意谓:一天人本来合一,二天人应归合一”。“关于天人本来合一,有二说:一天人相通,二天人相类。所谓天人相通,如解析之,其意义可分为两层。第一层意义,是认为天和人不是相对待之二物,而乃一息息相通之整体,其间实无判隔。第二层意义,是认为天是人伦道德之本原,人伦道德原出於天。在今观之,在天为根本的,自一意义言,亦是在人为根本的,因人为自然中之一物。然自另一意义言,所谓人性,常指人之所以异於非人者,即人与他类物不同者;而人与他物相同的,虽为根本,亦不含於所谓人性之中。以此义言,人固以自然为根本,而人性乃是后起之特殊的性质,非即是普遍的天道。将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表面上似将天道说为人性,而实际乃是将人性说为天道,即将人伦义理说为宇宙之主宰原则。这就陷于拟人的错误。”“天人相类之意义,亦可析为两方面。一,天人形体相类,此实附会之谈。二,天人性质相类,此义与天人相同论之天道人性为一之说相似,实际上亦是将人伦道德说为天道。”(2)张先生这里的分析是很具合理性的,也是很精彩的。简单地说就是:天“合”向人或人“合”向天两种方式。由此看来,“天人合一”是一个十分麻烦的问题,在此我们不可能深究。只好从最普通的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我们认为,“天”、“人”的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就相当于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或意识与存在等之间的关系;二是从人与社会的关系言,就类似于个体与群体、感性与理性或私欲与公德等之间的关系。进而言之,“天人合一”在这里就被界限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等的和谐统一关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一种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过程中的特殊精神境界或状态。 中国人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具体表现在天与人的关系上。它认为人与天不是处在一种主体与对象之关系,而是处在一种部分与整体、扭曲与原貌或为学之初与最高境界的关系之中。主要有道家、儒家、佛教三家观点。 儒家 在儒家来看,天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心中天赋地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乃是一种自然的,但不自觉的合一。但由于人类后天受到各种名利、欲望的蒙蔽,不能发现自己心中的道德原则。人类修行的目的,便是去除外界欲望的蒙蔽,“求其放心”,达到一种自觉地履行道德原则的境界,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禅宗 在禅宗来看,人性本来就是佛性,只缘迷于世俗的观念、欲望而不自觉,一旦觉悟到这些观念、欲望都不是真实的. 真如本性自然显现,也就达到最后成佛的境界,因此,他们提出“烦恼即菩提,凡夫即佛”.真正达到觉悟后的境界是什么呢?从某种秤谌看,仍有点象道家的一切顺应自然之意。故禅宗语录有言:“悟得来,担柴挑水,皆是妙道。”“禅便如这老牛,渴来喝水,饥来吃草。” 道家 在道家来看,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庄子说:“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天人本是合一的。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人类行的目的,便是“绝圣弃智”,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回答(2):

天人合一”的思想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 对这个概念而言,董仲舒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是儒家最早言说五行者,战国以前的儒家只言阴阳而不论五行。而董仲舒将阴阳、五行学说合流并用,他一般还被看作是儒门解易的第一人,其代表作为《春秋繁露》。 对天人合一观念需要小心翼翼地分析。在自然界中,天地人三者是相应的。《庄子·达生》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易经》中强调三才之道,将天、地、人并立起来,并将人放在中心地位,这就说明人的地位之重要。天有天之道,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有地之道,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不仅有人之道,而且人之道的作用就在于“成万物”。再具体地说:天道曰阴阳,地道曰柔刚,人道曰仁义。天地人三者虽各有其道,但又是相互对应、相互联系的。这不仅是一种“同与应”的关系,而且是一种内在的生成关系和实现原则。天地之道是生成原则,人之道是实现原则,二者缺一不可。 上为《大易识阶》米鸿宾的主要观点,但《开启中医之门》的作者李阳波则很不满意董仲舒所提出来的天人合一观,他解释说:董提出这个观念主要是讲天的情况与人的情况的统一,实际上,作为天的宇宙自然,人类社会是很难模拟的,可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植物、动物及人的本身,他们的生长衰老、他们的变化却无法逃脱天的支配。所以,天人合一,主要是讲天与万物、与人的这种生理状态的合一,而不是天与人的社会结构的合一。为了作出这样一个划分,李阳波就把董仲舒的天人合一中有关社会观的这一部分划出去,而保留其谈生物的部分,并且径直把它称为“宇宙生物观”。 因为中医是研究天、地、人之间的术数转换变化关系的一门学问。在他看来,天人合一就已把中医小了一截。李阳波同时认为钱学森也看到了中医、气功、人体特异功能的一些情况,从一些人身上所存在的不可思议的潜力,看到了人天之间所存在的必然联系,所以也摒弃了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而改作了“人天观”。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典哲学的根本观念之一,与“天人之分”说相对立。所谓“天”,一种观点认为包含着如下内容:1,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2,天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3,天是人们敬畏、事奉的对象;4,天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5,天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另一种观点认为“天”就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儒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成为二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回答(3):

《清静经》第14期,道教思想中,天人合一,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回答(4):

“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重要命题,解释纷纭,莫衷一是。季老说:“我曾说天人合一论,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明确地说,“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要合一,要和平共处,不要讲征服与被征服。

拓展资料

“天人合一”的思想概念最早是由 庄子 阐述,后被汉代儒家思想家 董仲舒发展为 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 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

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 和谐。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自然。”

天人合一不仅仅是一种思想 ,而且是一种状态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天人合一

回答(5):

天,如果指天地、大自然,这就太局限了。也不合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了。”因而,这个“天”乃超乎宇宙自然,是浩瀚广大到人不可测度,以至只能以“无”称之;而又丰富得无法计算,而暂以“大”替代。天地万物谓之“有”,万有都出自于无。
再来看“自然”,老子说“道法自然”,道,取自(或来自)自然。这个自然,当然不是狭义的“大自然”。“自然”一词的解析,乃“自己就是这样的”。是自有永有,非物质的至高权能。
人,只是“有”中极渺小的一部份,而对于“无”而言,就更不足挂齿了。但道(无)既然生成了“人”这样一个物体,自有其用。万物都与道合一,而偏只有人没有与道合一。任意妄为而至世界(大自然)失去了平衡。启示人的灵魂认识“道”,并回归“道”,按着道的法则行事为人,便是“天人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