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识字怎样立遗嘱

2024-11-17 05: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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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故无法设立自书遗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见证遗嘱或公证遗嘱。(一)公证遗嘱。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遗嘱文本、户口簿、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三)录音遗嘱。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四)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回答(2):

不识字的话可以选择用录音录像遗嘱的方式。

有效的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见证人:需至少两人见证(如果没有两人见证,录音录像遗嘱无效)
2、全程曾参与:不需要电脑制作和打印的行为必须由遗嘱本人完成,但是需要两个以上的人全程参与
3、时间、空间保持一致性:录音录像遗嘱要求必须是时空一致性,即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全程同时在场,在同一现实场所。
4、记录姓名或肖像: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视频中记录姓名或肖像,姓名要与身份证的名字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艺名、昵称等。为了确保陈述的清晰和真实性,遗嘱人和见证人应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进行。
5、画面要求:订立遗嘱时,要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特写镜头,与全部环场景的全景镜头。
6、肖像要求:录像遗嘱,要有遗嘱人、见证人的上脸部特写、半身影响、全身影像。
7、记录日期:遗嘱人、见证人都要在录音或录像里记录“年、月、日”,缺任一一项,遗嘱无效。
8、见证人要求:见证人必须是成年且精神正常的,即完全行为能力人。见证人必须不是继承人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9、保存:录音录像遗嘱录制完毕后,需妥善保管。随着手机等录像设备的普及,录像便利性,录像遗嘱和录音遗嘱一样都属于视听资料,注意需要保留在原始录音录像设备中,不能剪辑和删除。可以选择现在是实时上链的存证工具作为载体,目前已知专门做录音录像遗嘱存证的,有个叫「银龄存证」的小程序,可以自己去找一下,可以出公证书的。
10、时效性:无论以哪种形式立的遗嘱,均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满足以上要求基本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了。

回答(3):

传家宝遗嘱管理中心🌇参考意见:书式遗嘱中,无论是自书、代书,还是公证遗嘱都是要求立遗嘱人本人签名的。许多老人为文盲或半文盲,不会识字、写字,如何有效订立遗嘱,这是个很普遍的现实问题。

  现行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可以录音遗嘱🎤(包括录像🎬,目前司法实践中视为录音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保存的录音文件必须为原始档(笔者接触过以前的遗嘱录音磁带、光盘因存放不当,后面无法播放的案例,因此录音储存设备本身的保管存放也是个实际问题)。二是可以办理公证遗嘱🖨,根据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按手印代替签名,但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三是找专业的遗嘱管理机构办理代书遗嘱📝,目前这些机构多数具有提取指纹存档、全程录音录像的设备与遗嘱流程。反之,若没有见证人在场和提取指纹存档(无存档,事后就无法比对鉴定是否其本人)的情况下,因死无对证,只按手印的书式遗嘱是无效的。

  相关服务:
  1、委托律师起草遗嘱(每个人的家庭结构和财产状况不一样,遗嘱最终要结合立遗嘱人自身的家庭、财产情况进行设计,不可千篇一律,为避免内容不当导致遗嘱无效,建议以委托律师起草遗嘱)
  2、指纹鉴定(必须有法律效力的指纹存档,即已经证实是立遗嘱人本人指纹印的指纹图像样本。目前,许多人喜欢签名加按手印,但不知在本人去世后,因国内目前还没有建立全民指纹库,若无个人的有效指纹样本,将无法鉴定。)
  3、笔迹鉴定(对书法高手而言,模仿一个人的笔迹并不难。许多人以为笔迹鉴定结论就是“是或不是”本人签名,但个人签名因年龄、学习、工作时段甚至身体健康状况不一样,笔迹本身存在变化,因此在缺少本人有效签名样本的情况,亦存在无法鉴定的可能。)
  4、音像鉴定(数字化录音录像设备普及,低廉又便捷,但同时数字文件编辑、篡改甚至伪造的软件也普及,必要时可申请鉴定。)

回答(4):

老人不会写字,立遗嘱时可选择“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有前提条件限制)等形式立遗嘱,最好是“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回答(5):

有资质的律师代笔。自己录制视频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