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2024-11-09 10:27: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临时工这一说了,都需要签合同,你可以根据以下建议,进行解决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临时工 工龄】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第一条

【劳动者 拒签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35号令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回答(3):

找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并且收集好相关证据,即你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事实的证据,考勤、入职书、工资条等。

回答(4):

找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并且收集好相关证据,即你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事实的证据,考勤、入职书、工资条等。以便以后用事实劳动关系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