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怎么办?

2024-12-03 17: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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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个体户是不能变更负责人的。而且,就是实际上是你经营,作为营业执照负责人的你的朋友,在你店出任何问题之后,都有连带责任的,不可能免责。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所有你应该要“重新申请登记”。

  按照楼主说的情况,你的行为将会构成《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所禁止的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个人建议,为稳妥起见,楼主应当把你朋友的营业执照注销了,在注销的同时,重新申请办理你自己的营业执照。

  如果旧的营业执照不注销的话,你是没有办法办理新的营业执照的,因为一个相同的地址只能办理一个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你朋友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如果有刻章 ,则带上公章,交回工商所。

  2、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材料有: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以及复印件、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证件相片,以及前置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如有必要办理的话,例如卖食品的话,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先去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卖烟要先办《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等……)

  各地工商部门办照所需要的材料可能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