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看看宪法这段: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是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取得胜利的经验总结,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的共同政治基础。现行宪法在总结历史经验、分析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整体写入宪法,成为宪法总的指导思想。
彭真同志在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指出:“这次修改宪法是按照什么指导思想进行的呢?宪法修改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的政治基础。现行宪法颁布以来,我国经济建设迅猛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宪法本身也必然要向前发展。继1988年通过两条修正案之后,1993年八届人大又对现行宪法作了修改,通过了第2条至第l l条宪法修正案。宪法的修改使得有关的规范和内容进一步适应客观实际,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根本法的作用。同时,宪法自身的原则精神和总的指导思想也因此而获得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