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据此,业务交易(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合约含税总价款後,应依照上列公式计算开具发票。
a为取得收入要交的增值税;b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时需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17%);c为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17%,即为应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