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保每月多少号之前可以在网上办理人员新增和减少?

2024-10-31 03: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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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杭州市没有具体规定多少之前办理人员新增和减少,只要是签订合同关系满30日的,就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形成劳动关系的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按照《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应当当月确定、次月征收,地方税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其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与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

而办理人员减少的,按照《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或者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减少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

扩展资料:

如果是单位办理分为窗口办理和网络申报两种,窗口办理最迟12号,网络申报最迟是17号,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参保最迟是每月27号,因为27号晚上杭州银行下班时候会统一对每个个体账户进行扣款。

缴费单位(人)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2010年1月1日起实现税费征缴同步,即社保费的申报期限调整到每月15日前,且不因放假而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政府网-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回答(2):

【一】时间:

当月社保,网上操作时间是上月27日-本月17日。次月扣款。

【二】杭州市网上办理社保减少、增员等申报方法和步骤:

  1. 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2. 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

  3. 顺延跳转到: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

  4. 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5. 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

  6. 填上参加工作日期和劳动合同签约时间或减少社保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