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先进行实体检测。
主体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上报的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参建四方对主体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扩展资料:
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