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境外买的手表被海关扣留如不想交税可以拿表离境吗?

2025-03-23 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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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行,不交税物品就无法要回,并且海关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条规定“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第六十三条 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规定,旅客携运“不属自用的”、“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超出海关规定的物品品种、规格、限量、限值的”物品,海关不予放行,予以退运或由旅客存入海关指定的仓库。物品所有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退运、结案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简单来说就是拍卖缴库。  价值50多万的6块手表,明显已经超出了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和海关免税额度范围,被海关发现了肯定被扣留。一般来说,实际操作中海关会要求货主本人办理物品退运手续。如果没地方可退的,也许会允许按照一般贸易货物办理进口手续,简单来说就是要你找个进出口公司把你的物品(手表)按照货物申报进口,征税放行。所以要如何处理,还是要你跟当事海关协商。祝你好运。 如果你满意我的回答,恳请予以采纳,谢谢!

回答(3):

表带手上 盒子邮寄 保修卡发票什么的放钱包里 这样是最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