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的墓葬形制和埋葬特点,详细点

2024-11-06 15:28:0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仰韶文化,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因最早发掘的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遗址而得名。其分布,以渭、汾、洛诸黄河支流汇集的中原地区为中心,北到长城沿线及河套地区,南达鄂西北,东至豫东一带,西到甘、青接壤地带。共发现遗址约1000多处,经较大规模发掘的典型遗址有10余处。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年代约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仰韶文化的前身是老官台、李家村、磁山、裴李岗诸文化(有人统称为“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在中原地区发展为庙底沟二期文化。仰韶文化以其分布之广泛,延续之久长,内涵之丰富,影响之深远,而成为中国诸新石器文化中的一支主干,它展现了中国母系氏族制繁荣至衰落时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成就。

发现和研究  仰韶村遗址位于渑池县城北,包含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东周文化等不同遗存。1921年,瑞典学者安特生发掘了该遗址。后来又在黄河中、上游调查发现了若干类似的文化遗址。由于这些遗存均含有一定数量的彩陶,曾被统称为“彩陶文化”。1926年起,中国学者先后发掘了山西夏县西阴村、万泉(今万荣)荆村、河南安阳后冈、浚县大赉店等遗址。1931年梁思永在后冈第一次发现了商代文化、龙山文化、仰韶文化上下依次堆积的“三叠层”,从而明确了仰韶文化的相对年代。自仰韶文化发现至40年代,学术界还初步探讨了该文化的特征和性质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仰韶文化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有了新的收获。进行了广泛的考古调查,比较大规模地发掘了一批重要遗址,如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华县元君庙和泉护村、华阴横阵,河南陕县庙底沟、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等。在田野工作的基础上,以若干典型遗址为代表,考古界分析了仰韶文化的面貌,并对其分区、类型、分期及相互关系等问题,结合放射性碳素断代测定的绝对年代,进行讨论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还对其彩陶纹饰、制陶工艺、生产工具、建筑技术、埋葬习俗等,作了专题研究。又通过研究村落布局、住房形式、埋葬制度、工具用品等实物资料,综合探讨了仰韶文化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状况,以期复原当时的社会历史,其中主要对半坡类型的社会结构有了较多的认识。

社会性质的探讨 关于仰韶文化的社会性质,大多数的意见是,早、中期处于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晚期向父系氏族公社转变;也有少数人认为整个仰韶文化属于父系氏族社会。

论证仰韶文化为母系氏族社会,主要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聚落布局和埋葬习俗等。仰韶文化经济生活的基础,是原始的锄耕农业,采集、渔猎和家畜饲养是其必要的补充,生产水平比较低下。农耕主要由妇女承担,她们还从事采集、制陶,并抚养子女,料理氏族内集体生活的各种事务。担负着社会生活的主要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妇女具有崇高的地位,世系以母系计算,人们生活在以血缘纽带联结起来的氏族集体中,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

聚落布局反映了当时的这种社会关系。仰韶文化聚落以向心布局为典型形态。这种布局的特点是居住区为聚落的核心,住宅呈向心圆形整齐地排列。姜寨聚落有5个居住群落,每个居住群落在聚落内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单元,可能是一个氏族。如此,则姜寨聚落应是包括5个氏族的一个部落实体。这种向心布局,意味着维系氏族团结的血缘纽带是牢固的,这也是与母系氏族社会组织的特征相一致的。

埋葬制度也部分地反映出氏族社会的概况。氏族成员集体埋葬在公共墓地,葬坑的排列组合与聚落布局一样,表现出每个氏族成员无论活着还是死后,都受氏族社会组织的约束。葬制中的二次多人合葬、女性厚葬、母子合葬等,都反映了以女性为中心、母性权威在社会上受到尊敬的情况。同性合葬,可能说明当时有性别组织的存在。大小坑相套的葬制,可以解释为同一部落或同一氏族中,不同氏族或母系大家庭的关系。同一墓地内有分片的墓区,如元君庙墓地那样,可能是包括两个氏族墓地的部落墓地。儿童瓮棺不入公共墓地,表明成丁礼习俗和年龄组织的存在,还可能显示了母系氏族社会中母子间的亲密关系。

主张仰韶文化为父系氏族社会者,认为当时已有发达的锄耕农业,处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后;又提出墓葬中随葬品之有无和多寡,与私有制萌芽有关,这是父系氏族产生的标志。还有的以仰韶文化晚期轮制陶器的产生和多间房子的出现,作为父系氏族社会的征兆。

与其他文化的关系 仰韶文化是由“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发展而来的。后者包括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老官台文化(或称大地湾文化)和李家村文化(见华北早期新石器文化)。其中对渭水流域的老官台文化了解得比较清楚,经过大地湾期、白家期和北首岭期3个发展阶段,一直可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衔接起来。从器物对比来看,“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的陶器以三足器和圜底器为特点,器类中的钵、碗、盂、罐、盘,与仰韶文化早期的器物接近,随时间的推移其特点越加相同。所饰刻划纹、绳纹和线纹,以及简单的彩纹,如宽带纹和在盆、钵内面着彩,都为仰韶文化所承袭并进一步发展。其他如“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圆形或椭圆形的半地穴式房子,成人多实行头向西的单人仰身直肢葬,儿童也用瓮棺埋葬等,都说明它与仰韶文化有渊源关系。有人认为,其演变最早可能是在渭水流域完成的。仰韶文化发展到晚期,即秦王寨类型和西王村类型。前者在中原地区,发展成庙底沟二期文化,后者在渭水流域,发展为赵家来类型和常山下层类型,然后再发展到陕西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两者基本上是同步发展的。

仰韶文化与大汶口文化是大体并行发展的两支原始文化,相互借鉴和影响之处很多。如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中的鼎、圈足器和镂孔器,多是大汶口文化的典型器物,为仰韶文化所吸收;大汶口文化刘林、大墩子墓葬中的彩陶盆、钵,无疑是从仰韶文化中汲取的。在长江中游,大溪文化中期的卷唇盆、敛口钵与仰韶文化相同,器盖上的把钮与半坡尖底瓶口形状一致,关庙山遗址出土的彩陶花纹中也有与庙底沟类型特征相同的。黄河上游甘青地区的马家窑文化,是仰韶文化中、晚期向西发展所形成的一个地区性支系。接近北方沙漠草原地带的仰韶文化诸遗存,含有不少细石器的文化因素。远处辽河上游的红山文化也含有仰韶文化的纹饰和器形,甚至有人看作仰韶文化向东北发展的地方支系。

总之,仰韶文化在长达2000年的历史行程中,逐渐形成为中华民族原始文化的核心部分,它不断吸收周围诸文化的因素,又给周围文化以不同程度的影响,共同为中华民族文化机体的形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