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14岁)父母离婚时,法院判给父亲,其母亲以法院盘费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母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什么

2024-12-04 06: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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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实际情况,其母的行为属于不履行抚养义务。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回答(2):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离婚的不影响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对于不支付抚养费的,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也属于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行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C、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答(4):

C

回答(5):

还是找个律师事务所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