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但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参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2、涉外领域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有: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
扩展资料
办理未婚证明所需要携带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官网:民政部通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身证明
1.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2.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4.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扩展资料:
一,未婚证明的具体用途:
1. 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
2. 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二,开办单身证明的常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参考资料
1.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民政部通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
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身证明
未婚证明不开了。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扩展资料
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单身证明
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1、未婚证明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2、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4、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办理未婚证明具体流程:
1、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只有一张纸),需要提供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的主页和本人页)。
2、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3、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
注:办证不需缴费,另外,提供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要在当月才有效。
扩展资料:
异地未婚证明办理开具地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是不可以异地办理异地单身证明,如果你需要办理单身证明则需要到户籍所在的民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单身证明。也就是说你必须到自己出生所在地区办理异地单身证明。
异地未婚证明办理流程:
未婚证明又叫做”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单身人士证明自己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1、首先办理异地未婚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异地未婚证明,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异地未婚证明的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户口本准备工作,里面的户口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口薄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办理异地未婚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异地未婚证明,该异地未婚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4、如果你要在异地购房的话,要在购房地的县级或市级民政局办理另一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未婚证
百度百科——未婚证明
1、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婚姻主管部门(民政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3、无婚姻登记信息的,出具书面未婚证明。
4、办理单位会收取用户相应的查询查询费用。
5、也可以到单位开证明,不过领结婚证不需要单身证明,只需要男女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填表以后就可以领了;
6、集体户口一般没有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也可以的,拿上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在香港办理单身证明
香港人可以在香港律师楼办理单身证明文件,且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未婚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离异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离婚书认证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3、丧偶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书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