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车辆是不可能给他的。因为他是报废车辆,是交警没收的。如果交警不没收,你可以帮他修理。
【没收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罚款吊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方的违法行为,应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5日内进行。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三、你是否能够取出来车,和你们之间是否有无调解无关,甚至和你是否赔给他钱也没有关系,只和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关。
【扣押时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还车辆依据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发还车辆依据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其他问题
1、你的修理费可以报销,如果对方车辆属于无牌都可以报。但是对方车辆属于报废车辆,属于查到就没收的,所以保险不会赔偿,只能赔偿对方人员和其他损失。
2、和对方讲明利害关系。不要再追究你,赶紧和解让你把车拿出来,否则对他没好处。有2个选择,我觉得你想都不用想,知道选择哪个。
(1)多花500-800元钱交停车费(每天20-40),看着他车子被没收,再被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
(2)花超出2000元给他赔一个旧车子。提前几天拿到车子。
你的修理费可以报销,如果对方车辆属于无牌都可以报。但是对方车辆属于报废车辆,属于查到就没收的,所以保险不会赔偿,只能赔偿对方人员和其他损失。
这个车辆是不可能给他的。因为他是报废车辆,是交警没收的。如果交警不没收,你可以帮他修理。
这样的交通事故一般使用调解。有交警队主持,你们两方参加调解,调解双方达成意愿的统一,则调解成功。如果任意一方不同意调解,则调解不成立。
照你说的情况,如果工地老板不去调节,你可以去交警队反映,如果交警通知其参加调解而对方仍然不来,那么你可去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者你们调解不成,你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由法院判决来解决问题。
这样的交通事故一般使用调解。有交警队主持,你们两方参加调解,调解双方达成意愿的统一,则调解成功。如果任意一方不同意调解,则调解不成立。照你说的情况,如果工地老板不去调节,你可以去交警队反映,如果交警通知其参加调解而对方仍然不来,那么你可去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者你们调解不成,你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由法院判决来解决问题。
很简单,你和他去交警队做机动车损失鉴定,交警队会根据损失出具一份由法律效力的鉴定书,上面很清楚的写明这次事故造成了多少损失。你赔他这个钱就OK了,受法律保护的,他再多要就是违法的。
对方看来是想狠狠宰你一刀了,先行调解看看,不行,那就法庭上见吧。到时你不该付出的,或者,因为对方无理取闹所引起的损失可以让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