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气销售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2024-11-20 1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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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材料:

1、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申请表;

2、供应点劳业执照;

3、供应点所处位置地形图,平面布置图;

4、消防证明,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证;

5、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及措施。

一般液化气供应站设立条件主要如下: 

一、房屋要求 

1、必须是单层平房(即无二楼,无地下室)。

2、防火等级一级。

3、必须是铁质门窗,且需对外开; 其他要求需等当地燃气、消防部门看过后提出整改意见中会详细说明。

二、供应站设立流程

1、须找当地具备液化气供应许可的液化气公司挂靠或加盟,签订挂靠协议或加盟协议; 

2、由该液化气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牵头,由当地消防、燃气管理部门分别对你所提及的房屋进行审核和验收后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由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设施使用许可证》等专用证本、证书;

4、从业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后方能从业。

拓展资料: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参考资料: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回答(2):

1、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申请表。

2、供应点劳业执照。

3、供应点所处位置地形图,平面布置图。

4、消防证明,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证。

5、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及措施。

6、由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设施使用许可证》等专用证本、证书。

回答(3):

瓶装液化右油气供气证,南湖东路的证在哪里办理。

回答(4):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审批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
服务(受理科室)
监督(局办公室)
办理地点: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安全监察站

申请材料:
1、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申请表;
2、供应点劳业执照;
3、供应点所处位置地形图,平面布置图;
4、消防证明,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证;
5、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及措施。
提交申请材料(含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筑安全监察站受理
核实材料和实地察看
(3个工作日)
拟文,提出审批意见并报分管领导(2个工作日)
审批(分管领导、局长)
(3个工作日)
核发许可证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审批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受理科室)
监督投诉电话:(局办公室)
办理地点: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安全监察站

提交瓶装燃气
供应许可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验资证明。供应基地规模100立方米以下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100-200立方米的,不低于150万元;200立方米以上的,不低于200万元;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公安消防机构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
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压力容器产品现场安装、组装、制造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竣工验收意见;
7、保障稳定供应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来源证明;
8、从业人员材料(职工一览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材料;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技术人员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操作人员燃气专业培训证);
9、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包括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安全监察站受理
核实材料和实地察看
(3工作日)
拟文,提出审批意见并报分管领导(2工作日)
审批(分管领导、局长)
(3工作日)
上报至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