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中和张自忠都是二级上将军衔。平级。不过张自忠在新中国成立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2009年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者之一。
张治中,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爱国主义人士。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时任第五军军长,在上海抵抗侵华日军;1937年11月,任湖南省主席,因失误导致“11.13长沙大火”事件而被革职。
生前张自忠是第五战区右翼集团军兼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中国国民党上将衔陆军中将,死后追授二级上将衔。
张治中(1890年10月27日——1969年4月6日),男,原名本尧,字警魄,后改名治中,字文白,安徽省巢县 [1] (今巢湖市)黄麓镇洪家疃人,黄埔系骨干将领,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爱国主义人士。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时任第五军军长,在上海抵抗侵华日军;1937年11月,任湖南省主席,因失误导致“11.13长沙大火”事件而被革职。1945年,调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书记;1949年,致电陶峙岳将军和新疆主席包尔汉,促成新疆和平解放;1969年在北京病逝。
张治中在国民党任职期间受到蒋介石的认可和重用;但是他坚持国共两党和平共处。解放战争后,鉴于张治中对中国和平做出的贡献,被称为“和平将军”。有张治中故居留作纪念。
张自忠(1891年8月11日-1940年5月16日),字荩臣,后改荩忱,汉族,山东省临清人,第五战区右翼集团军兼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中国国民党上将衔陆军中将,追授二级上将衔,著名抗日将领、民族英雄。1937年至1940年先后参与临沂保卫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随枣会战与枣宜会战等。1940年在襄阳与日军战斗中,不幸牺牲。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追认张自忠将军为革命烈士,2009年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2014年9月, 张自忠将军名列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可以说对中国的贡献都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