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交警检查,驾车逃跑的行为怎么处罚?

2024-11-08 06:11: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拒绝交警检查,驾车逃跑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违反交通法规,驾车逃逸的,首先需要承担交通违章的行政处罚,其次还需要承担逃避处罚的行政处罚。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

如果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单就逃避检查这个行为,规定是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行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3):

违反交通法规,驾车逃逸的,首先需要承担交通违章的行政处罚,其次还需要承担逃避处罚的行政处罚。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

如果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单就逃避检查这个行为,规定是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行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回答(4):

拒绝交警检查,驾车逃跑的行为怎么处罚?不服从交警的指挥,将被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驾车逃逸的,首先需要承担交通违章的行政处罚,其次还需要承担逃避处罚的行政处罚。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
如果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单就逃避检查这个行为,规定是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行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回答(5):

拒绝接受交警检查,驾车逃跑怎么处理。
违反交通法规,驾车逃逸的,首先需要承担交通违章的行政处罚,其次还需要承版担逃避处罚的行政权处罚。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
如果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单就逃避检查这个行为,规定是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行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