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其中一方写了房子归男方那么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它还属于女方吗

2024-11-16 03: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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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是实行不动产等级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双方有离婚协议住房归男方所有,但是房产证登记人是女方,那么住房产权还是女方合法拥有的财产。
  建议是双方凭离婚协议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双方一起签字办理析产过户,重办男方一人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回答(2):

国家是实行不动产等级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双方有离婚协议住房归男方所有,但是房产证登记人是女方,那么住房产权还是女方合法拥有的财产。
建议是双方凭离婚协议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双方一起签字办理析产过户,重办男方一人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回答(3):

离婚协议如果规定了房产归男方所有,房产的实际产权就已经属于男方,尽管房产证上的姓名是女方,或者男女方共同署名,也不影响房产产权的归属,只是在办理房产过户或者转卖,男方会很麻烦,需要女方出具证明,以及签字认可。

回答(4):

房子如果是结婚之前的房产,就是一方的,如果结婚后买的房子,不管房产写的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5):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