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制定。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以中文办理. 国内信用证只限于转帐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国内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
1.、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结算,开立国内信用证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国内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销合同的约束。
银行作出的付款、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制约。
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3、在国内信用证结算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及劳务。
4、国内信用证项下的融资按照 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5、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各种凭证、文本以及协议必须使用总行统一制定的格式。
6、办理业务按照总行金融机构部规定的授权签字人权限进行办理,核押人员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同时核对签字人权限是否在规定权限内。
7、国内信用证项下的收费原则上应执行总行统一标准,各分行可根据客户和业务的具体情况,在总行授权范围内进行浮动或减免。
8、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手续、会计科目的使用,按总行财会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9、国内信用证业务严格执行授权有限、分级管理的审批制度。总行国际结算部统一负责国内分行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的授权工作,并将定期更新国内信用证业务授权机构表。
10、各行叙做跨系统的国内信用证业务,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报批制度及报备制度。
11、总行将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行国内信用证业务制度执行和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纳入总行对分行的目标责任考核中,对于发现有章不循和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等问题,总行将予以通报。
中信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详细流程:
一、收费标准:
1、开证手续费:开证金额的0.15%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
2、修改手续费:100元/笔;增加金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少100元;
3、通知手续费:50元/笔;
4、修改通知手续费:50元/笔;
5、议付手续费:按单据金额的0.1%收取;
6、邮电费(标准按邮电部门规定统一收费);
二、卖方申请打包贷款:国内证打包贷款是指我行依据贷款申请人(卖方)提交的境内银行开来的有效信用证正本为销售依据,在交货前组织生产及采购的过程中,为解决贷款申请人(卖方)临时性资金短缺,向其提供的短期贷款;比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标准审查。打包贷款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打包贷款期限应与信用证付款期限匹配或信用证交单期限相匹配。利息要看你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利率、期限、本金。
三、卖方申请国内证议付:国内证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情况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申请议付的信用证必须是可议付延期付款跟单信用证,议付行为受益人的开户行并被信用证指定议付;对于单证不符的单据,我行可在收到开证行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及授权议付确认后办理议付。议付利率比照贴现利率指导价格执行;议付期限应为议付日至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加合理宽限期(3天)。
四、买方融资:融资期限应符合购买货物合理周转的回款时间,不能随意延长,防止客户挪用货款,融资期限应控制在180天(含)以内,对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买方付款应严格控制,信用证期限与付款融资合计应控制在180天(含)以内;国内证付款融资利率可比照同档次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你是买方还是卖方?你所谓的拿钱是指到期付款后拿钱,还是贴现、议付后拿钱? 说详细点才能回答你哦
一、收费标准:
1、开证手续费:开证金额的0.15%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
2、修改手续费:100元/笔;增加金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少100元;
3、通知手续费:50元/笔;
4、修改通知手续费:50元/笔;
5、议付手续费:按单据金额的0.1%收取;
6、邮电费(标准按邮电部门规定统一收费);
二、卖方申请打包贷款:国内证打包贷款是指我行依据贷款申请人(卖方)提交的境内银行开来的有效信用证正本为销售依据,在交货前组织生产及采购的过程中,为解决贷款申请人(卖方)临时性资金短缺,向其提供的短期贷款; 比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标准审查。打包贷款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 打包贷款期限应与信用证付款期限匹配或信用证交单期限相匹配。利息要看你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利率、期限、本金。
三、卖方申请国内证议付:国内证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情况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 申请议付的信用证必须是可议付延期付款跟单信用证,议付行为受益人的开户行并被信用证指定议付; 对于单证不符的单据,我行可在收到开证行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及授权议付确认后办理议付。 议付利率比照贴现利率指导价格执行;议付期限应为议付日至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加合理宽限期(3天)。
四、买方融资:融资期限应符合购买货物合理周转的回款时间,不能随意延长,防止客户挪用货款,融资期限应控制在180天(含)以内,对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买方付款应严格控制,信用证期限与付款融资合计应控制在180天(含)以内; 国内证付款融资利率可比照同档次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