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所有房产和财产都给了女儿,儿子还有赡养义务吗

2024-11-17 13: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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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你要了解清楚什么是赡养义务
父母财产分配与赡养义务没有直接关系
以下法规给你参考:
一、赡养义务人
1、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必须是具有成年子女。可以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经济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成年子女必须已经独立生活,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是赡养义务人。无经济收入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也应当尽扶助义务。
二、父母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有被赡养的权利
1、并非每个父母都需要被赡养,只有符合法律上规定的情况时才有被赡养的权利,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或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的。
2、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有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义务的权利。
请注意第二条的第1点
如果父亲把财产都给了女儿,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
给你个网址参考http://www.douban.com/note/235529067/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儿子有一部分赡养义务,不过女儿是主要赡养人。不存在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女儿继承了大部分财产,女儿承担主要赡养责任。儿子一般一个月给个几百块生活费,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帮忙照顾即可。有个案例也是这个情况(父母财产都给儿子,最后要女儿养老的),父母上诉女儿,最后法官判女儿一个月给父母200元赡养费,法官觉得儿子既然继承了差不多全部的财产就要承担大部分的养老责任。

回答(3):

那你这父亲真是可笑了,房产财产都给女儿?难道你这儿子不是亲生的,赡养义务是子女具备的 不存在有没有的问题,他养你成人 你就要给要养老,但是既然财产都不给你 不认这个父亲也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