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一) 公民的权利是指由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公民享有的以国家力量和一定物 质条件保障实现的某种权益,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基本权利 有以下几项: 第一、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有批评,建议权,有申诉,控告或检举权有依法取得赔偿权。 我国公民有基本权利(二) 第二、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 第四、社会经济权利。公民有劳动权和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 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文化教育权。 第六、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保护,妇女有同男子平等权利。 第七、国家保护华侨有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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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