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问啊,明显不合理,签字就是表明核实且无误了,可你不看里面,每家每户买台透视机也完成不了啊,那隔着包装怎么核实,典型的不合理,之前家里老人看过电视促销,参与了,人家送货来时,我正好在家,当时那位快运人员很贴心的提醒我“您想好了再签字。如果您签了字,我就没法给您退了。”这句话,我记得很清楚。
至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想的:
验货,通常先做的,就是开箱,不开箱的话,在签字之前,快递公司可以给你看。这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从这上面,可以有些做法了,比如,你看网上一东西好,比普通店面里的便宜一些,那么,看好网上的东西的型号、品相,在普通店面里看好外包装,及东西品质,再在网上购买。到时来送货了,仔细看外包装有没有差别(可以先和网店的核实确认),有差别就直接退掉。无差别,也别着急签,这网店把包装打开、换掉里面的货(即表里不一)的可能还没有排除,所以你事先要网店把发票也给快递,并说明:如果签字,快递把发票和货给你;不签字,货和发票由快递一并带回。所以外包装一样后,请快递让你看发票,发票写明具体类别型号、且与物品一致的,签字。不提供发票或者票物不一致的,就不用签了。
不合理。也没什么的法律条文来规定。这仿佛就成了一个行规。就是一个霸王条款,但没办法,除非你发现外观有问题可以拒签,其他的都得先签收现验货,如果正常你拒签的话到时间EMS会将货退回给卖家,这样又会产生交易纠纷
不合理的,是霸王条约,签了单意味着不能退货。如果产品有质量问题就麻烦了。你不签就是了,你说你不要了,看他能把你怎么办,实在不行你马上打电话,做出要告他的样子。
这是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
我查了大半小时的相关法律
确实没一个规定这样违法了
没办法中国的法律是有些不健全
说点实际的吧
最实际的就是网购的时候就和卖家协商好
货一定要先验才收
至于道理不解释你也应该明白
以一个卖家的角度去想
如果是在做实在的生意不是坑人的根本不怕
如果是在做坑人的就根本不敢
网购一定要了解该商家的退货的规则
这比了解它的单价还重要
1.有啊,邮政法有规定。
2.这样的规定是霸王条款。
3.邮政法仅仅适用邮政局的,可惜,现在大家都想学。
4.本来快递公司很多地方是可以先验货的,现在越来越嚣张了,想学老前辈邮政了。
5.这个明显不合理的。
6.也明显不适于现实的,先签单,作为弱势的一方,很难维权。
7.没有办法。。。谁叫我们是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