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只有一套房产的法院是否可以查封

2024-11-20 1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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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该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则不能查封,如果非生活必需,或者面积超过了平均面积,则可以查封。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秩序 八种财产不得查封

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这8种财产包括: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除了以上八种不得查封,剩下的都可以查封。

回答(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回答(3):

是这样的,如果你的房产已经经过抵押登记,那么是可以拍卖的。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能拍卖,或者是对于在低保房屋范围内的部分不能拍卖。至于查封,倒是没有限制的。

回答(4):

可以,法院只要保证其亲属有必要的生活条件就可以了。但不服法院的查封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者上(起)诉,其间查封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也可以申请受诉法院停止执行,同意与否由法院决定。

回答(5):

不可以 法律有规定 对于与房产查封有关的诉讼案件 如果当事人只有唯一的用以居住的房产 则不可给与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