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作出的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有效吗

2024-11-05 22: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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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最新的《民法通则》(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所以,1,若您指的未成年人是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并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做出的放弃遗赠的行为有效。2,但若是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不是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和1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做出的放弃遗赠的行为效力待定,需要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同意。3,若是10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做出的放弃遗赠的行为无效,所以应该由监护人代理。因为遗赠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等未成年人成年后可以追认其为有效合同,即父母若做出有损未成年人利益的决定就有义务偿还未成年人应的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