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的。因为进账单是公司的原始凭证,他有自己的原始凭证。实在拿不到凭对账单到银行补单,凭敲了银行章的凭证入账。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2、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对帐单不能作为原始凭证,不能用来做帐!!!
进帐单复印件需要公司加盖公章表示认可
复印件都是需要公章盖的
第二类你们可以考虑让对方出具“付款通知书”就不用整本合同作凭证了
1、不可以的,因为进账单是你的原始凭证,他有自己的原始凭证。实在拿不到凭对账单到银行补单,凭敲了银行章的凭证入账
2、其实合同不必附在凭证后面,只要有付款单据就可以了。当然财务部要留一份备查(最好是原件)及审核付款条件是否符合
1:要经银行审核认可并加盖该行印鉴才可以。(再说管委会拿的有道理吗?)
2:不可以。
根据中国的国情,完全可以。具体办法如下:
1、银行进账单和对账单的复印件,找管委会财务部门加盖上管委会的财务专用章(下级找上级这点事,应当不难)。
2、合同复印件,请保管部门或保管人在上面签个字,注明原件在他那里。最好上街花一、二十元刻一个长方形的橡皮章“上一行:此件与原件一致;下一行:原件保管人:XXX”(章的格式,刻章的那儿知道的),这样,以后碰到此类情况,在合同复印件上盖上这个章,章的框内“原件保管人:XXX”位置那里人家签个字,要显得方便、规范些。
另外,合同复印件不需要每次付款时都要附在记账凭证后,在以后的付款时,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第一次付款的凭证号即可(如果合同有统一编号的,宜注明合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