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挪用之前给领导打招呼了,领导默许,属于借用,可以照债务纠纷到法院民事庭起诉。要求还本付利息。2 挪用之前没有告诉谁,后来领导知道了多次追缴,他反而跳到别的单位,这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当然,挪用5000元以下,不超过6个月,不算贪污,挪用1万元以上,挪用一天也是贪污。有一“两高文件”,你可以查一下。直接到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