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作用与不良反应有哪些?

2024-11-28 01: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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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物作用。药物是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重要物质,其作用可归纳为几点。(1)杀灭病原体,如各种抗生素。常用的青霉素可破坏细菌的细胞壁起到杀菌作用。有些药可消灭环境中的病原体或传播病原体的媒介,如各种消毒防腐剂、杀虫剂等。(2)药物补偿。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维生素、微量元素、电解质缺乏引起的疾病,可用相应的药物补偿、治疗。(3)调节功能。各系统组织、器官功能,当出现过分增强或减弱,机体就会呈现病态反应,需要协调、纠正。许多药物就是通过调节和改善器官和组织的功能而发挥作用。如助消化药,强心、镇痛等药。(4)诊断疾病。如胃肠钡餐检查的钡剂,口服胆囊造影剂,静脉肾盂造影剂等。

按照药物的作用范围,分为局部作用和吸收作用,如局部外敷、点眼、点鼻药物在局部起作用。而口服药和注射药则需吸收后进入血液循环发挥作用。

按照药物对机体各部位作用的强度和范围,分为选择性作用和普遍作用,如硝酸甘油选择性地作用于冠状动脉。

按照药物对机体机能的作用情况,又分为兴奋作用和抑制作用。使机体活动增强的为兴奋作用,如咖啡因,能兴备中枢神经系统;使机能活动减弱为抑制作用,如安眠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

2.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能治病,但也能致病。因此要了解它能引起多少病,为什么?并在可能范围内采取预防措施是很重要的。

大多数药物本身或多或少地有一些毒副作用,再加上用药不当,就会出现不利于机体或有害于机体的反应,包括药物的副作用,药物的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反应。副作用指药物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所治疗疾病目的无关的,甚至有害的症状。病人表现不适或痛苦,但一般较轻微,多可恢复或耐受,可以设法避免或减轻且可预料。

毒性反应,指药物过量或用药过久产生的严重的功能紊乱和组织损伤,用药后迅速发生的为急性毒性反应,长期用药后蓄积产生的为慢性毒性反应。如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泻,甚至出血溃疡。肝脏毒性反应:出现黄疸,转氨酶升高。泌尿系统的蛋白尿、血尿、肾功能障碍。神经系统的头晕、头痛,精神错乱,耳聋等。循环系统可出现心律失常、体位低血压等。呼吸系统可出现哮喘,肺纤维化。造血系统,可出现白血球下降。各种毒性反应可以预知,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间隔时间和疗程,一但发生则需减量或停药改用其他药。

药物过敏。有特异性体质者在用药时引起的一种病理性免疫反应。轻度过敏反应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皮炎、发热、哮喘,严重者可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不易预知如青霉素产生过敏性休克。

继发反应:是继发于治疗作用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如长期服用安眠药、镇痛药产生依赖、成瘾性。使用广谱抗菌素引起二重感染。

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同时应用2种或2种以上药物时,由于药物代谢和药效的相互影响,致某药物浓度升高,药效增强,似药物过量的副作用或毒性作用。如强心药洋地黄与排钾利尿药同用时,体内钾大量排出,出现洋地黄的心脏毒性反应。

其他不良反应:药物依赖性。世界卫生组织下了如下定义:由于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也包括一种身体状态,表现出一种强迫性使用或定期使用该药的行为和其他反应。国际禁毒公约将具有依赖性的药品分两大类。①麻醉品:包括吗啡类,可卡因,大麻。②精神类:包括镇静、催眠药,致幻药。此外,烟草、酒、挥发性有机溶剂等亦有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