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
规定 3 日内办结,一般可当天拿到
二、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四、办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携带相关材料至办理窗口, 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注明原由
Step 2:工作人员告知临时身份证取证时间
Step 3: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五、温馨贴士
(1)异地不支持办理《临时身份证》
(2)申请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引用资料:身份证签发.上海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情况不同,所需时间不同,但是根据规定是在三日内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情况不同,所需时间不同,但是根据规定是在三日内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扩展资料
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需要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三日内取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临时身份证的申领:
⑴在居民身份证未领到前,外出活动需证明身份;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应按规定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前,需外出活动证明身份的,可申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身份证。
⑵对常住户口待定的十六周岁以上公民,如尚未领过居民身份证,而按政策尚未登记常住户口或规定不能在现住地短期内落户的,短期内不能离去的,可准予发给有效期限为一年的临时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需要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