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必须办理消防许可证,与面积无关。《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七十三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范围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三)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洗浴中心场所;
(五)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六)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许可证
这个属于公共聚集场所,不论面积大小都需要办理,面积小于300平米的直接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超过的在当地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的。
1、如果是新建建筑,餐馆的话,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必须经过消防部门验收才能使用;不到这个面积,要备案抽查,抽中并验收的可能性也很大。
2、不论面积大小,所有餐馆在开业前都要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才行(这是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的项目)
您好,餐饮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属于公共场合。公共场所不论面积大小的都需要办理《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面积小于300平米的直接在网上备案办理开业检查即可,超过300平米的在当地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的。办理时需提供:
1、到辖区消防大队受理窗口申报;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固定格式)
3、验收或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应当依法申报的资料(如有些地方法规要求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应当有保单复印件)。
如有疑问,欢迎提问。
餐饮、餐馆、饭店属公众聚集场所,多大规模都要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不是面积小就可以不办的;面积小于300平米的,可以直接在网上备案办理,超过300平米的,要在当地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
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范围: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洗浴中心场所;
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审批范围及签发:
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申办材料:
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凡新建场所要出示《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 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可燃装修进行 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具有建筑 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