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二手房转让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收入?

2024-11-16 13:54:4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