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2004复员军人补贴

1978-2004复员军人补贴
2024-12-02 23:35: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

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

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里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人民网——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

回答(2):

按照目前的政策,复员军人在60周岁以前没有任何补助,一定要60周岁以后,才可以按军龄计算,每年军龄每个月领取二十元补助。

回答(3):

我是八六年去广西边防守备一师当兵,我的战友是八五年到守备一师新兵连训连二个月,现在确拿了参战定补几年了,为什么我就不能拿参战定补呢?是因为他们每人向退伍军人事务局交了一万三千元才能拿参战定补吗?而我没有交这个钱就不能拿参战定补,退伍军人事务局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该向谁投诉?

回答(4):

为国效力一年当兵就把生死度外20来岁去效力就等于现在交保险如今40多年为国效力五年不得给千八百元

回答(5):

退役军人不如代课教师,代课教师都按年限补助了,退役军人屁都没有,代课老师不分什么六十周岁补,而退役军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