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是否需要财务审计报告

2024-10-31 12: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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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根据当地的年检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扩展资料

第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四平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回答(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根据当地的年检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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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四平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回答(3):

民政局社团处的要求是必须提供审计报告。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

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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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注意事项:

1、严格遵循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基础,如实物资产监盘、往来户发函询证等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2、通过这些审计程序能够迅速、有效地发现被审计单位资产管理、往来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相关资产负债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进行合理地评价。

3、会计师要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根据异常现象发现实质性问题,真正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4、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恰当分类、列出题纲、做到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审计报告

回答(4):

民政局社团处的要求是必须提供审计报告。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

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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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分别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此外,由于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应提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有反映时点的,有反映期间的,注册会计师应在引言段中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或涵盖的期间。

引言段举例如下:“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审计报告

回答(5):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根据当地的年检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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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审计人员应注重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正确性、报表项目的完整性以及报表所反映项目和内容的一贯性。

(1)检查资产负债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及格式编制,复算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

(2)将本期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字与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无变动较大或异常情况;同时,检查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并进行复算核对。

(3)全面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总帐科目或有关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以总帐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帐各分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之和相核对,检查帐与帐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

(4)审计人员在上述检查中应特别注意,经分析比较,若出现某些项目的数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相符的情况,就要对这些项目作重点检查,从总帐科目追查至原始凭证,必要时应结合对往来帐的函证、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项资产的盘点,核实报表数字的真实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