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媒体报道时保护当事人姓名权的常用手段之一,没有其他意思。受众只要明白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即可,至于当事人的姓名,使用“某”字代替,不影响受众看懂实质内容就行。谢谢阅读!
就是为了避免侵犯犯人的姓名权和隐私权,所以通常都是隐藏一个字或者两个字,这样,犯人就不会较真说侵犯了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