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相亲结婚快一年了,领了结婚证,户口也迁到男方家里,没有感情基础,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要求退彩礼

2024-11-30 08: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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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成立。根据我们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成立以后,离婚的,男方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院不予支持。除非男方能够证明,支付彩礼导致其生活贫困。

回答(2):

成立,可以退还一部分,不可能百分之百退

回答(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显然,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已经共同生活过,则彩礼不应该退,法院不会支持男方要求。

回答(4):

那你不能给他钱,不能白给他干了

回答(5):

你又不是骗婚,退什么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