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为了防止当事人不行使权利而对其实体权利所做出的限制,这种限制是平衡司法资源和个人权利的产物,本来就不应该扩大,所以只要他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要中断,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