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预付账款属于债权?这跟债权的概念不符啊

2024-11-10 19: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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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预付是有权利收回的款项,也就是可以理解是暂时放在对方那里的钱,如果你不买东西的话,可以收回的,所以对于预付人而言是属于债权,对于收受人而言是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回答(2):

很明显属于债权啊,你先把款付给别人而别人还没有向你交货之前对方都是还欠你款啊,所以就属于债权了;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就是债务了。

回答(3):

预付账款是,预先给人家的。但是未来交易有可能不会发生,预付的就要收回来。从形式来说是债权,且预期可以从销售方收回的金额是固定的。

回答(4):

预付款项所列资产负债表左边为资产类科目,字面上来理解是你预付给别人的款项,还不符合确认成本费用的条件,并没有确认为成本费用.举例来说,你与别人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条款内有预付款5万元,对方收到你的预付款后才开始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