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合并下认为该合并是免税的不交所得税,那么合并报表认可的是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合并报表认为是购买被投资单位,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在合并报表填列,作为合并报表账面价值,而税法认为是免税的,认可的是其原来的账面价值为计税基础,那么合并报表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但是不一定是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可能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税合并相反,税法和合并报表都认可公允价值,不产生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