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使用面积/建筑面积x100%。K值大,说明在平面布置上,有关辅助面积和结构(墙体等)面积占得愈小,可用于居住的有效面积愈大,发挥了建设费用的效益。
①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过道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
②住宅中的楼梯,按楼梯级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③还有像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建造面积在编制工程建设概预算时计算结构工程量或用于确定某些费用指标的基础,如计算出建筑面积之后,利用这个基数,就可以计算地面抹灰、室内填土、地面垫层、平整场地、脚手架工程等项目的预算价值。
为了简化预算的编制和某些费用的计算,有些取费指标的取定,如中小型机械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成品保护增加费等也是以建筑面积为基数确定的。
建筑面积作为结构工程量的计算基础,不仅重要,而且也是一项需要认真对待和细心计算的工作,任何粗心大意都会造成计算上的错误,不但会造成结构工程量计算上的偏差,也会直接影响概预算造价的准确性,造成人力、物力和国家建设资金的浪费及大量建筑材料的积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平面系数
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来说,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当然,每个楼盘都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以实地测量为准。
这里我们以一幢普通的5层楼房为例(底楼是车库或车棚),总的公摊面积=楼梯间面积×5×单元数+外半墙面积×5。
总的套内面积=每层套内面积总数×5。
公摊系数=整栋建筑物的公摊面积总和÷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每户分摊的公用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案例解剖:
文中讲到市民丁女士所购买的商品房,在同一小区,同样建筑面积下,要比朋友家小3平方米,这种情况其实是正常的。
因为,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也就是说,本幢楼房的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假如有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因此,同一小区内的各栋单位的分摊面积是不同的。
链接:怎样才能弄明白住房公摊面积?
招式一:向房产商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得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招式二: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招式三: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友情提醒:
万一买卖双方真的就公摊面积一事发生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诸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在法制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不断提高的前提下,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比例如下:
首先确定购买单元的公摊是多少;
如购买单元的公摊是20%,房子100平米,那么套内面积就是80平米;
但是房子里面还有墙体,墙体占用的面积也是算在套内面积里面的;
可以把墙体的占用面积算出来,就可以算出房子内的使用面积了(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计算在使用面积里面的);
所谓基本比例,可以理解成通常所说的公摊率。
不同的房屋类型,公摊率是不一样的。大体来说,多层房屋在5-12%之内是正常的,高层电梯住宅在15-20%左右是正常的,商业项目在20-50%之内是正常的。
不同建筑用途和布局的房子比例不同,如以住宅为例又与有没有电梯、有没有高位水箱、楼房的层数、结构等有关,一般作为住宅这个比例在75%到85%之间就都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