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中 当事人能否指定支付方式

2024-11-28 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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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法院在判决书中是不会确定给付方式的,法律上也没有相关条款确定判决给付款项得给付形式。
二、你可以拒绝,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案是法院判决案件,不管如何履行都得到法院走手续,法院是要组卷归档的。判决生效后的案件应进入执行阶段,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按民诉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三、对于你去当地领取现金,在领取该款项的过程所发生的各种合理开销(如车费、吃住等),你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但法院不会要求对方支付此笔费用,法院要去执行人员就不一样了,法院是可以收取执行费的。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1、法律对于支付判决款并没有特别指定是现金或转帐,由双方协商;

2、如果你害怕对方报复或有危险的话,你可以拒绝向法院要求对方以转帐的方式;

3、得不到的对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