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户口,因此,户口迁出后,原籍已无户口。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为涉嫌一人多户、骗领冒领居民身份证等需要核查户籍身份信息的人员。
第六条 核查对象属一人多户的,派出所应按照“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的原则处理。
(一)出生申报多个户口的,注销无出生证、假出生证登记的户口。
(二)对假迁移、假补登、以虚假材料申办户口等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应当注销虚假户口。
(三)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一致的(含农历和公历换算一致),可根据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四)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
1、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扩展资料:
“双重户口”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与历史遗留因素有关。
在2005年全国户籍联网之前,户籍归派出所和乡镇管理,在此之后才逐步回归公安局管理,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包括数据录入等错误在内的问题。此外,在当年办理“蓝印户口”期间出现的一些重户现象,也属于历史原因之一。
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它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需要相关部门针对各方面问题,制定相应方案,完善户籍管理制度。
严密户口办理程序与规则,对于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方面一定要严格核查、严肃责任。在加强对干部管理的同时,也要做好基层群众的户口知识普及工作,由下而上的提高户籍登记数据准确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重户口
派出所说你没有办法办理身份证,就是意味着你在新户口所在地并没有落下户口,那你原户口所在地肯定就是没销户的。所以你现在的关键是确认下新地为什么没有落下户口。
1、户口迁出原籍并成功落户后,需要去原籍办理注销户口。
2、办理程序:凭迁入地发出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出者户口簿、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民警审核后,开具迁移证,并将其本人户口注销。
3、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
依据当地财政厅规定,一般迁移证每证4元。
4、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5、办理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是的,如果在外地没有落户,你就成黑户了。得去原来的地方户籍管理部门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