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时都要注意些什么?

2024-10-30 17: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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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什么?第1、全面了解与争议相关的事实,收集整理足以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第2、逐一核查己方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完全相符,避免缺页、遗漏或顺序错乱。第3、理性判断己方主张在法律层面上能否完全成立,并在此基础上预先考虑调解方案。劳动仲裁机构开庭过程中,均会组织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无需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第4、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待证明事项说明。第5、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避免迟到、缺席或遗漏身份证件、证据原件。第6、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到庭的,应当在开庭日期前4日通知仲裁委员会,并递交书面说明,经仲裁机构同意可以延期开庭或延时开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中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回答(2):

以下情况由用人单位举证

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举证往往成为劳动者最大的困难。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规定明确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像前面提到的姚女士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姚女士的确没有请假就回家休养。

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起争议的;

因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由此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起仲裁时,用人单位都要负举证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此类案件中,作为申诉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对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申诉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否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以不予立案。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请仲裁机构帮忙有些证据我拿不到怎么办?这是很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担心的问题。根据新规定,只要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帮助调查收集证据。

回答(3):

1、证据的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2、庭审陈述内容的逻辑性和真实性。
3、互相直接是否矛盾,能否证明。
4、建议请律师最好,别拿自己做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