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2024-11-06 14: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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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双方以这种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员工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但是经济补偿年限计算日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确性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二种情况: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公司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2):

  如果公司并没有改变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且待遇并未低于原来合同上的,你个人不续签得不到离职经济补偿金。
  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如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回答(3):

个人不续签合同,没有补偿。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祝你顺利。

回答(4):

广东胡律师:

如果公司并没有改变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且待遇并未低于原来合同上的,你个人不续签得不到离职经济补偿金。

回答(5):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