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超期费,进口方,货发出来以后,你们应该按提单上了跟踪货,现在产生了,双方都有责任。目的港代理一直没给他们到货通知,这个理由成立,但需要核实的。要有证据。不然这个费用他们不承担的。一般货到上海后,上海这边的货代会通知提单上的收货人一份(到货通知书)通知收获人去换单,然后清关。这样的一个程序,你可能追索。。。
7天以内是10美金/天,7天以后翻倍